接案:接案专线电话“0510-83596689”,国佑评估欢迎您的来电。

立案:接案人员在接听委托电话时,先了解大致案情并做记录,确认属于业务受理范围后,予以确认登记、立案,并在确认具体经办评估师后,由该名评估师再次电话和委托人或被保险人确认查勘事宜。

查勘:评估师携带必要的查勘工具,按照约定的查勘时间到达现场,根据国佑评估的《评估工作规范流程》进行工作,完成后首先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委托人通报大致案情。

初报:首次查勘完成并获取必要的资料后,经评估师初步评估后将包含大致内容的初步报告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给委托人,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损失情况、查勘照片等。

中报:根据案情需要,保证“每月一报”,即对每一起未决案件,至少每一个月将最新进展以电子邮件或中期报告的形式,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有突发的、意外的、或重大的新情况则马上报告,以保证每一案件推进过程中让委托人了解全过程。

终报:所有资料收集齐全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报告草拟稿,公司内部各环节审核完成后,主办评估师将终报草拟稿及所有资料扫描发委托人,待委托人确认同意后,即签发终报正本、开具评估费发票,经负责人核对无误后,一起快递委托人结案。